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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研所与事业发展部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0-04-29 16:58本文来源: 卫生政策与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0年4月27日下午,卫生政策与医院管理研究所(简称“政研所”)党支部与事业发展部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为“学基本卫生法,谋事业发展路”的党日活动,本次活动特邀邓绍平院长、曾俊副院长,政研所首席顾问郑小华教授出席,法律事务部谭代荣主任及院长办公室张果副主任到会指导。活动由政研所党支部书记张岚主持,事业发展部党支部书记刘洲及两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邓绍平院长作指导发言,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简称“《卫健法》”)重在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引领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是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法为医院当下及未来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医院要谋求发展,必须改革创新,创新发展必须遵守基本法,因此需全面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希望政研所结合前期相关研究、事业发展部结合前期相关实践,发挥各自优势,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形成合力、贡献力量!

接着,活动进入集中学习阶段。首先由张岚书记领学该法,她从立法目的,“强基层”、坚持公益性、鼓励社会办医、从严监管并规范政府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等重点法律条款与内容、对社会办医的后续影响三方面进行了解读。郑小华教授结合9年前国家卫生部委托课题《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立法前期调研》相关经历与成果,围绕健康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立体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薪酬等法律内容进行了补充解读。谭代荣主任指出该法对公立医院有三方面显著影响:一是投入政策上,“保基本”可能影响政府对大型医院的投入;二是强调“公益性”,对政府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了严格限制和监管,鼓励社会资本着重发展高端医疗,如果大型公立医院急危重症的治疗能力不提升,病人来源受影响,医院生存将受威胁;三是制度建设上,体系、服务等制度相对成熟,其中医疗卫生人员薪酬的规定比较原则,而社会办医机构人员薪酬未做限制,可能导致公立医院人才流失。

随后,事业发展党支部书记刘洲、副部长余阳艳等参加活动人员,围绕《卫健法》重点内容和部门工作实际展开讨论。一方面,《卫健法》的颁布表明了在卫生健康领域,我国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取向。另一方面,对政府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了严格限制和监管,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将对部分现有项目以及未来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产生影响。

在活动总结阶段,曾俊副院长认为本次活动很务实: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战略,医院不仅要在传统服务上持续“练好内功”、加强精细化管理,还要寻求健康服务拓展来弥补、支撑甚至超越传统服务对医院发展的影响,要做好“两条腿”走路。《卫健法》内容丰富,本次活动后,要求事业发展部要在系统全面深入学习基础上,对现有项目进行梳理,用新法规范、指导发展思路;法律事务部邀请相应专家给班子、全院职工做好法律释义解读、宣讲等工作;政研所要发挥研究优势支撑医院决策与发展。共同防范风险,让医院事业发展路更规范、更前瞻。邓绍平院长完全赞同曾俊副院长的总结,强调要领会法律、学习政策,学深吃透,结合近期省卫健委专题研究报告《关于社会办医发展的思考》分享,说明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没有变,前期我院的事业发展方向没有变,在过渡期,应结合《卫健法》进行梳理、规范,以保证医院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政研所党支部与事业发展部党支部联合党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积极创新,共谋医院发展。同时,本次活动为加强部门之间“交流得更深、合作得更实”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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