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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

发布时间:2007-01-25 00:00本文来源: 纪律检查委员会

1 、不准索要或收受病人及家属的红包。

2 、不准接受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

3 、不准开单据成,推销药品、医疗用品。

4 、不准推诿病人,无故拒绝诊治。

5 、不准对法定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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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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