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装备部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本文来源: 医学装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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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院院内比选和信息收集项目,经销商需准备以下资料:
1、报价清单(一式五份)包含:
(1)产品最终报价
(2)产品所涉及医疗耗材、配件的最终报价
(3)华西采购依据
2、经销商资质证明一份,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合格证
(6)经销商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7)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
(8)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3、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最终开具发票的经销商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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