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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编写的 《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实验室检验及生物安全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版)》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0-02-08 18:11本文来源: 检验科

进一步提高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检验和诊断质量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协助临床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治和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三版)》、《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要求,2020年2月6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向全省发布了由我院杨正林副院长主持编写的《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实验室检验及生物安全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版)。

在此次新冠状病毒肺炎的诊疗中,病毒核酸检测及相关实验室辅助检验对疾病确诊及分诊至关重要,但四川省各级医疗机构医学实验室条件和工作人员水平良莠不齐。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式,急需省内外临床检验领域专家群策群力,发挥各自学科优势,为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验制订一套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验室检验及生物安全操作指南。因此,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下,四川省临检中心、四川省临检质控中心和四川省医学会检验专委会等的大力推动下,由我院副院长杨正林教授,联合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临床检验专家,主持编写了《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实验室检验及生物安全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版)。该指南主要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实验室检验的标本采集、运输、接收、前处理,以及标本检验和结果报告全流程的操作原则和规范,同时,将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原则、全流程的安全防护、废弃物处理、意外事故处理等要求的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因此,该指南将为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医学实验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实验室检测提供重要的技术指导,为一线检验人员的安全提供重要保障。依据该指南,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医学实验室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助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诊断和治疗,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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