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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 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09:17本文来源: 纪检监察室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科室:

  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在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基础上,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综[2016]203号)和省纪委驻卫计委纪检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决拒收不送礼金,做到廉洁自律

  各部门、科室要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公告》(《四川日报》2016年7月15日第2版)和驻委纪检组《关于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川卫纪发〔2016〕12号)等有关文件,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危害,深刻剖析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纠而不绝、反复发生的原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坚决拒收不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筑牢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我院廉政账号已销户,下属单位要认真清理,立即落实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有关规定。

二、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兑现庄严承诺

  院全体干部职工均填写《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见附件1),以部门、科室为单位交所在党总支(9月20日前),党总支汇总后9月30日前交纪检监察室。其中:院班子成员由纪检监察室收齐后交驻委纪检组存档备查。同时,班子成员在组织生活会或干部职工会等会上带头作出拒收不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的廉政(廉洁)承诺。班子成员还应在民主生活会时,主动说明当面拒收、事后退还、实名登记上交礼金的有关情况,接受组织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

三、实名登记上交礼金,如实报告组织

  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全面检查2014年12月底中央巡视整改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后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如实填写《四川省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登记表》(见附件2),以部门、科室为单位交所在党总支(10月10日前),党总支汇总后10月20日前交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要做好实名登记、现金收缴、移交财政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处理。

四、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公开曝光震慑

  全面梳理违规收送礼金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对不如实报告,或顶风违纪、继续违规收送礼金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五、开展专项工作督促检查,严厉通报问责

  院纪委将适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科室组织学习规定、开展廉政(廉洁)承诺、实名登记上交等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各部门、科室要高度重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人员全覆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

  2.四川省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登记表

  3.四川省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中共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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