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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总医师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27 09:27本文来源: 医务部

一、住院总的任职资格:

(一)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二)必须业务技术全面,政治表现好。

(三)临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在本院从事本专业住院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者,可担任住院总医师,任期一年。

(四)临床具有研究生(硕士)学历,读研究生前有医院工作经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在本院从事本专业住院医师工作满二年者,任期一年。读研究生前无医院工作经历,应在本院从事本专业住院医师工作满三年,方能申请担任住院总医师,任期一年。

(五)临床具有博士或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在本院从事本专业住院医师工作满二年, 读博士前无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任期一年。读博士前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在本院从事本专业住院医师工作满二年者,可申请任期半年,半年任期结束时科室进行考核,考核未合格者延长任期至一年。

(六)需在院报考医师资格者,首次考试合格可按第三—五条要求申请担任住院总,首次考试不合格,工作年限按考试合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当年起顺延。

(七)医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药、技师工作满五年以上者,方能申请担任住院总医师,任期一年。

二、凡毕业的大、中专、本科生、硕士、博士级博士以上学历者,必须按以上规定担任住院总,经考核合格方可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三、符合上述条件者,自愿申请,由科干会考核推荐,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部。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医务部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3《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总医师申请表》),医务部审核合格方可在次月起担任住院总,未经审批者均不予认可,不作为职称申报依据,不享受住院总待遇。

四、在担任住院总医师期间,应认真履行住院总岗位职责,协助科主任做好各项医疗管理工作,凡发生违犯住院总岗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者,医务部将给予处分直至取消其住院总资格。

五、在担任住院总期间,如能认真履行住院总岗位职责,将享有如下权利:

(一)每月享受住院总津贴和会诊津贴。

(二)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一年一度的优秀住院总评选,获评者将作为今后职称晋升、聘用和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任期半年者,任期满并考核合格,可休息两周(含周六、周日)。任期壹年者,任期满并考核合格,可休息四周(含周六、周日)。

六、 住院总医师任期期满之后,必须经过科室和医务部的考核。科室主要考核其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医务部主要考核其实际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科室考核和医务部考核均合格者认定为住院总考核合格,由医务部将考核结果录入住院医师培训档案,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任期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附件:

1、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总工作职责

2、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总医师申请表

3、住院总津贴申请流程

4、住院总医师结束考核审批表

 

医务部

二〇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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