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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17:27本文来源: 科技部

各部门(科室):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01号)精神,现就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1.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

(2)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四川省海外高层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5)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项目,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予以优先考虑。

2. 获得过国家人社部或四川省人社厅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四、截止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汇总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院科技部邮箱:kejiaochu2006[at]126[dot]com,电子版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17时。

纸质版材料递交地点,科技部3号办公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  强  雍正平

电  话:87393265

附件: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汇总表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科技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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