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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0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14 08:44本文来源: 科技部

各部门(科室):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20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77408.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涵盖所有自然科学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生命科学、医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

  (二)资助期限

  本轮征集获批的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具体为2021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三)资助强度

  双方总费用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的欧元)/项。

  (四)资助内容

  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资助内容包括双方3年内多人多次的互访交流(鼓励青年科学家的参与,单次访问不超过3个月)和小型研讨会。资助费用包括国内和国际旅费、食宿费用、会议场地费等。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相关资助要求请查看中德科学中心研究访问停留资助标准(见附件1)和中德双边研讨会资助标准(见附件2)。如果申请人还希望申请其他不在上述范围内的费用(如学术参观、签证相关费用等),需要单独对这些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或德国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三年期(含)以上的项目(在研或已结题)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所在单位须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中方申请人没有主持或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三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但是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的,也具有申请资格。

  (二)德方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申请DFG项目的资格;德方申请人所在机构为盈利机构、政府运营机构或者不允许立即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的,不具有申请资格。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四、申报要求

  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要求中德双方须有一个共同主题,且须汇集中德双方在该领域内优秀的科研人员。中德双方申请人应共同向中德科学中心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列出每一位参与者的贡献以及每年的交流计划,包括每次交流访问的停留时间、出访和/或来访科学家的名字以及每次交流访问的研究内容,并据此认真填写预算。申请书须用英文撰写,格式和内容须与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和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英文指南(见附件4)要求一致。此外,申请书须包括双方申请人及所有参与者的个人简历。

  五、报送材料

     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电子版材料须发送至邮箱:kejiaochu2006[at]126[dot]com,邮件标题注明“自然基金中德项目”,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7时,逾期提交的项目将不予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书后,还需打印两份纸质申请书,经中德双方申请人签字(德方申请人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并加盖中方依托单位公章后(我院依托单位为“电子科技大学”),在2020年5月11日前交科技部3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雍正平

     联系电话:87393265

  附件:1.中德科学中心研究访问停留资助标准

     2.中德双边研讨会资助标准

     3.中德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

     4.中德合作交流项目英文指南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科技部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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