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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15:52本文来源: 科技部

各部门(科室):

   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研究提出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关键技术背后的重大科学问题,推动我省科技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现将2021年度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申报指南按照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每年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指南约49条。

   二、本次指南的征集凝练应紧密围绕生物、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要聚焦四川问题、四川优势和四川特色。

   三、注意事项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我院限推荐2项,指南建议人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

   (一)科技部将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提前组织专家(不少于3位)分领域对本单位申报指南建议逐个进行把关论证、修改完善,拟推荐清单经单位公示后,汇总报送科技厅。

   (二)专家把关论证意见须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三)推荐的指南建议原则上不能超过限项推荐安排。

   (四) 科技部将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对报送的指南建议逐个安排指导专家,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四、指南建议人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五、指导专家事项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级别项目经历。

   六、报送要求

   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指南建议电子版请于2020年4月24日(周五)前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雍正平,028-87393265

   邮  箱:kejiaochu2006[at]126[dot]com


   附件.docx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科技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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