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省科技厅到期项目清理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0 10:33本文来源: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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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省科技厅在项目管理工作基础上,将对已过执行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清理验收。
一、验收范围
按照与省科技厅签署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约定的项目执行期,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相关要求
(一)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应按任务合同书要求如期完成计划任务,并及时申请和进行验收。项目任务合同到期后,项目组应在3个月内主动完成验收准备,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验收申请,及时、真实、完整报送验收纸质材料。
(二) 本次要求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
请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科室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实施和管理职责,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省科技厅将作项目终止处理。其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记录,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项目,财政资金按规定退回。
附件: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科技部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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