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院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根据《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2016〕379号)和《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2017年补充规定》(〔2017〕396号)文件要求,现正式启动我院2021年院科研基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请人有在研的人才启动基金、科研启动基金、院科研基金、中央高校基金、基本科研业务费等院级相关经费持有者不得申请;
2.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青年人才基金、专项基金者仅能获得1次资助。临床研究及转化基金结题后可再次申报。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一类项目;已获得其他部门资助的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青年人才基金申请具体要求
1. 青年人才基金对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基金,因此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实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相近领域的院外专家推荐(非本人研究生导师);
3.男性≤35岁,女性≤38岁(例:申请2021年院青年人才基金男性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尚未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或承担科研项目累计财政拨款金额≤5 万元;
5.已获得青年人才基金(含原青年博士基金和青年科学研究基金)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
(三)临床研究及转化基金申请具体要求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相近领域的院外专家推荐(非本人研究生导师);
2.其中临床研究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内开展的所有涉及人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医学研究及新技术的临床应用观察等。基础类研究项目将不予资助。
(四)专项基金申请具体要求
1.专项基金资助范围根据学科发展现状由院科技委员会讨论提出,2021年度资助范围为儿科学、病理学、中医学、急重症医学、护理学;
2.每个学科的资助名额不得超过2项/年;
3.专项基金申请条件、结题考核等要求和临床研究及转化基金的一般项目一致;
二、申报须知
(一)资助计划
2021年青年人才基金拟资助15项,每项8-10万,资助期限为2年(2021年1月-2022年12月);临床研究及转化基金拟资助15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每项30万,一般项目12项,每项8-12万,资助期限为3年(2021年1月-2023年12月);专项基金拟资助3项,每项6-10万,资助期限为3年(2021年1月-2023年12月),三类合计资助金额共计400万,三类基金可资助金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可相互调剂。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登陆http://library.samsph.com/,填写正确的工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院基金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版。
2. 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27日17时(17时系统自动关闭,关闭后将无法提交)
相关事宜请咨询院科技部3办公室。
联系人:雍正平 曹 强
电 话:87393265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科技部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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