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制作比选HQBX2017-64
一、比选须知: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参选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性质:法治公益广告创意设计与制作
2、展示形式:动漫形式
3、广告时长:不超过60秒
4、完成时间:2017年9月15日前
5、广告主题:依法执业 文明就医
6、创意设计要求:
(1)围绕“依法执业、文明就医”的主题进行创意设计。
(2)传播法治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医患正能量。
(3)作品内容应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
(4)内容要把握科学性、政策性和艺术性,采用动漫形式。
(5)设计作品具有独特性,易于识别和记忆,易于推广和传播,同时须实用性强。
(6)要求色彩简洁、大方、典雅等效果。
7、本项目的控制价:¥3万元
8、报价格式:本项目采取包干价(人民币结算)。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参选单位承诺近叁年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和违法行为。
注: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加盖公章。
四、作品要求:
1、参选单位需递交广告创意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创意说明、设计理念、详细构思、象征意义及释意,共3份。
2、广告创意设计应提交纸质版,如有彩色应提交彩色版。
3、参选单位需进行现场演示和讲解。现场演示讲解时间:2017年8月31日15:00时。演示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4、参选单位须保证为原创设计,并在后期创意设计和制作中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5、作品交付后,我院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有权对该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各种开发应用并有权允许第三方使用。参选单位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作品。
6、广告创意设计应与我院保持沟通,应经我院不少于3次的审核,并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7、广告创意设计经我院签字确认后,应分别制作光盘和U盘各2份。
五、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六、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文件于2017年 8月31日上午10:00—11: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2、密封文件:参选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广告创意设计、业绩、报价及本文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全部加盖公章密封;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只需壹份;无需购买标书。
3、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七、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单位进行评分。
2、根据附件1“评分标准样表”进行评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参选单位对比选文件如有疑问的,在2017年8月31日前可以进行书面质疑,若不提出书面质疑的,则视为参选单位认可本采购文件规定,中选后采购合同价不作调整。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法务部 甘老师 87393281
审计部(监督) 8733203
附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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