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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信息公示CS2017-23

发布时间:2017-05-05 16:23本文来源: 后勤保障部

一、采购方式说明:

1.院内议价采购: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议价采购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院进行比选,在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以《议价采购报价文件》中所填报价格最低者中标,并将结果通知供应商;如比选结束后确有特殊情况需再度议价届时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医院有权不告知所有供应商最终议价结果。

2.递交《议价采购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议价采购报价文件》的具体格式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二、采购项目:

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

参数要求

申请科室

备注

1

院内采购

一次性使用泪道引流管

/

眼科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2

院内采购

一次性血管夹

/

颌面外科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3

院内采购

一次性切口牵开固定器

腔镜心脏手术专用

心脏外科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4

院内采购

一次性使用换药包

/

外科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5

院内采购

卵圆钳、推节器、医用吸引管、拉钩

/

胸外科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6

院内采购

耳科电钻器械

适配彼岸电钻系统

耳鼻喉科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7

院内采购

腹腔镜器械

器械直径3mm

小儿外科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三、参加医院院内比选项目,经销商需准备以下资料:

1、最终成交价格清单(一式四份)

2、经销商资质证明一份,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合格证

(6)经销商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7)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

(8)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3、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最终开具发票的经销商鲜章

4、 挂网议价采购项目请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08:30-10:00时间段内将所需资料和样品盖章密封递至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2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议价项目编号、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并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

5、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联系人:医学装备部    仇老师 028-87393255

审计部(监督)       028-87393203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    邮编:610072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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