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院内新闻详细

我院2012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意见正式执行

发布时间:2012-09-11 00:00本文来源: 离退休工作部
    8月31日,我院下发《2012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院各科室、部门、下属各病区要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为老人提供方便、快捷、温馨的就医环境,让广大老年人颐养天年,安享晚年。
    今年10月23日是我国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结合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我院将在十月份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活动以“弘扬敬老美德,欢度重阳佳节”为主题,紧紧围绕敬老爱老宣传、老年维权优待、走访慰问送温暖、为老志愿服务、老年文体活动等五个方面进行。《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开设优老服务窗口,保障老年人优先就医就餐;设立敬老文明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贴心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空巢独居困难老人家庭,了解老人需求,解决实际困难;重阳节开展丰富多彩的尊老敬老爱老活动,将成为“敬老月”活动的重头戏。希望各科室、各部门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发挥优势,不断深化为老服务内涵,为老年人办实事、献爱心,全体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老年人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切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与温暖,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我院2012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意见正式执行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