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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装备采购信息公示ZB2019021

发布时间:2019-06-21 10:38本文来源: 招标采购中心

一、   采购方式说明:

1.     院内议价采购: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议价采购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院进行比选,在满足临床使用参数需求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者中标,并将结果通知供应商;若有效供应商仅一家,我院仍会在满足临床参数需求的前提下,请供应商到现场进行议价,确定最终供应商。如比选结束后确有特殊情况需再度议价的,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医院有权不告知所有供应商最终议价结果。

2.     递交《议价采购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议价采购报价文件》的具体格式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二、   采购项目:

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

参数要求

使用科室

备注

1

省卫计委阳光挂网平台采购

腔镜下智能吻合器及端端吻合器

详见附件1

胸外科

/

2

省卫计委阳光挂网平台采购

1.腔镜用电动切割吻合器

2.直线型切割吻合器

3.管型吻合器

详见附件2

肝胆外科

/

3

省卫计委阳光挂网平台采购

导引导丝

详见附件3

心内科

/

4

院内采购

人工耳蜗

详见附件4

耳鼻喉科

/

5

院内采购

颅内电极

详见附件5

神经外科

/

6

省卫计委阳光挂网平台采购

外科生物补片

详见附件6

心脏外科

/


三、   参加医院院内比选项目,经销商需准备以下资料:

1、最终成交价格清单(一式六份)

2、经销商资质证明一份,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合格证

(6)经销商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7)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

(8)提供此次参与比选同型号在四川省(或省外)同级三甲医院的近期使用证明材料,如供货发票、中标通知书等证明。

(9)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3 、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最终开具发票的经销商鲜章

4 、 挂网议价采购项目请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09:00-10:30时间段内将所需资料盖章密封递交至四川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耗材试剂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议价项目编号、名称、是否复用、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并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耗材试剂办公室地址:浣花北路18号附1号3楼 303。

5、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联系人:   招标采购中心    费老师、陈老师  028-87393216

审计部(监督)                  028-87393203  

联系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         邮编:610072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附件:附件1-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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