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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接受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检查

本报讯 8月17日上午,由省红十字会丁地禄副会长带队,省红十字会和卫生厅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来我院进行了省级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内容包括:红十字建设、冠名管理、红十字捐赠经费管理、红十字宣传教育、红十字活动开展五项内容。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我院蔡力副院长的汇报,然后查看了我院红十字工作的档案材料及影像资料、活动记录、财务资料等,实地检查了我院的红十字医院标牌和宣传栏,并向医务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院长期以来对红十字工作做出的贡献,赞扬我院红十字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公益活动开展内容丰富,符合红十字冠名要求。

我院自1991年被确定为四川省红十字医院,一直坚持人道主义宗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履行红十字医疗机构职责,积极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医疗单位的专业优势,广泛开展人道领域的医疗救助和群众性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贫苦弱势群众医疗救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2007年,被四川省红十字会评为“十佳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同志同时荣获“十佳博爱院长”称号。

(院办 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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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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