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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涉及伦理证明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13:41本文来源: 科技部

各部门(科室):    

      根据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申请课题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动物实验研究在申报时需提供伦理证明。为确保疫情期间项目申报工作有序推进,伦理委员会拟对所有项目采用快速审查方式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伦理审查递交资料

(1)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自然申报书;知情同意书(见附件)。

(2)涉及动物实验研究:国自然申报书。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kejiaochu2006[at]126[dot]com,邮箱主题:项目负责人姓名+国自然伦理审查资料。

二、截止时间

2020年3月25日前递交至科技部5号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因申报书项目名称与伦理批件的项目名称需保持一致,请确定提交的申报书项目名称为最终版本。

(2)未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单位不予推荐上报。

联系人:曹柳  

联系电话:87393318

附件:知情同意书(参考).doc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科技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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